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少年强中国强,体育强中国强”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推进《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冰雪运动发展的意见(2016—2022年)》及其配套规划任务落实,根据《“十四五”时期健康北京建设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发现和培养竞技冰雪运动后备人才,提升本市冰雪运动实力和水平,利用好北京冬奥会遗产,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综合性运动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三、协办单位
市有关单位及16个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燕山办事处。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在北京市各有关体育场、馆举行。
五、竞赛项目
(一)群众组比赛
以冬奥会传统及推广项目为主,主要体现群众的广泛参与性,为业余选手参与冰雪竞技赛事搭建平台,关注不同人群参与冰雪运动需求,聚焦青少年低年龄组的成长,为进一步培养北京市青少年人才搭建桥梁。主要项目包括:
1.越野滑雪
2.短道速滑
3.花样滑冰队列滑
4.陆地冰球
5.冰壶
6.冰龙舟
(二)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以市民广泛参与的冰雪趣味活动为主,主要体现冰雪运动趣味性和民俗性,各项目设置以市民就近就便参与、易于组织开展为原则,让更多群众享受参与冰雪运动带来的健康和快乐。主要项目包括:
1.雪垒
2.冰蹴球
3.雪毽
4.雪地足球
六、参加单位
16个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
七、运动员资格与审查
(一)群众组比赛
1.运动员资格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代表16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地区参赛:
①具有北京市户籍的适龄人员;
②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适龄人员;
③具有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适龄人员;
④在京现役军官、警官及士兵。
(2)凡在全国各单项体育协会、北京市体育局有过注册记录的运动员,一律不得参加本人专业项目以及类似项目的比赛,具体要求在各项目竞赛规程中明确。
(3)经北京市区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或者具备体检资格的医院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
(4)须符合各项目竞赛规程和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
2.资格审查
(1)各单项竞委会依据有关规定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查;各单项组委会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审核;市冬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对运动员参赛资格进行监督。
(2)运动员在参赛资格上经查证属实有违反规定的,单人项目取消本人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两人和两人以上项目取消全队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此外,还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和单位进行处罚。
(3)违反群众组各项目竞赛规程其他规定的,依据竞赛规程规定处理。
(4)运动员代表区参赛资格说明
①符合运动员资格的选手,在选择代表某一行政区域参赛时,以本人房产所在地、现生活居住地、工作地其中之一项为条件,且仅代表这三个区其中一个区参赛。
②具有北京市学籍的选手,外地学生仅能代表学籍所在地参赛;本市学生可以选择学籍所在地或者户籍所在地任一单位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③持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的参赛选手,仅能代表驻地单位所在地参赛。
④持在京居住证、工作居住证的参赛选手,可以代表颁发证件公安机关所在地参赛,也可以代表工作单位所在地参赛,且仅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二)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1.运动员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报名参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合法身份的在京外籍人士。
具体办法由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2.资格审查
由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八、参加办法
(一)各区要广泛开展以“我要上市冬”为主题的群众性赛事活动,在此基础上选拔、组建参赛队伍。
(二)以各区和开发区、燕山为单位组队参加市冬会群众组各项目比赛,各代表团参赛运动员人数按照市冬会群众组比赛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
(四)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竞赛大项的比赛或分项的比赛,不得兼报其他项目或跨组别参赛。
(五)同1名领队、教练员等工作人员,只能代表1个参赛单位进行报名。
参赛办法具体要求在各项目竞赛规程中明确。
九、竞赛办法
(一)群众组比赛
1.各项目比赛按照市冬会组委会审定并公布的各项目竞赛规程执行。
2.在市冬会群众组各项目决赛中,除部分项目按照规则规定比赛名次可以并列外,其他项目须排出单项名次,不得并列。
(二)大众冰雪趣味比赛
具体办法由大众冰雪趣味比赛工作方案另行规定。
十、录取及奖励办法
(一)各项目均录取前8名;参赛队数量不足6个的大项(分项)将取消设项;参赛队数量不足奖励名额的,按照实际参赛队数量录取。具体办法按照市冬会群众组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二)运动员(队)被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的,已完成的比赛结果不再改变,其被取消的名次依次递补。
(三)群众组获得各项目比赛前三名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牌和证书。获得其他名次者只颁发奖励证书。具体奖励办法按照市冬会群众组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四)大众冰雪趣味比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获得一、二、三等奖的运动队、运动员分别颁发奖励证书。
(五)群众组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具体评奖办法另行通知。
十一、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一)各项目均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对比赛进行仲裁判定。
(二)各项目竞赛所需裁判员由各单项协会统一选派,并报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和国际交流中心备案。
(三)各项目原则聘用北京籍技术官员。
十二、赛事经费
(一)预选赛期间一切费用各单位自理。
(二)决赛期间,各代表队往返决赛场地的交通、食宿由各组队单位负责。
(三)决赛期间的场地、安保、公众责任保险等相关费用由市冬会组委会群工部商属地共同解决。
十三、兴奋剂和性别检查
兴奋剂检查和处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和市冬会的有关规定执行。性别按照报名提供的证件性别一栏进行检查。
十四、比赛服装要求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疫情防控方案根据疫情发展适时调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六、参赛运动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交验原件,组委会留存复印件。
十七、本竞赛规程总则由市冬会组委会群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